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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新一輪招標的補貼產品和形式不變,通過招標選擇一批LED產品生產企業、產品,并確定供貨價格。補貼資金采取間接補貼方式,由財政補貼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最終受益人是終端用戶。
公告要求,投標企業所投LED筒燈(4寸、6寸、8寸)、反射型自鎮流LED燈(PAR20、PAR30、PAR38)的年產能均不低于20萬盞,所投LED路燈(9000lm、14000lm)、LED隧道燈(5400lm、9000lm)的年產能均不低于3萬盞。注冊資金均不得低于5000萬元。投標人所投產品須符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半導體照明產品技術要求(2010版)”要求,并通過國家節能產品認證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LED筒燈)或國家自愿性產品認證(反射型自鎮流LED燈)。同時,投標人還應具有較強的研發、檢測、產品及工程設計能力,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工藝和產品在行業中具有先進性等條件。
據國家半導體照明工程研發及產業聯盟人士透露,此次再招標的進程有望加快,原本參與投標的企業不需重新測試;而經過近5個月的準備,符合招標資質的產品和企業數量有所增加。這意味著將有更多的企業參與投標,規模有望擴充到30至50家。
據悉,8月底,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已發布2012/2013年度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室外照明產品-LED路燈、LED隧道燈)、(室內照明產品-LED筒燈、反射型自鎮流LED燈)的中標入圍結果。